省纪委监察厅通知要求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

发布日期:2009-11-18        点击:[]

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赵良英 通讯员刘亚锋)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酒后驾车。对于酒后驾车情节严重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醉酒驾车、多次酒后驾车以及酒后驾车妨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所属工作人员驾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凡因管理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多次发生酒后驾车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00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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