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宪法、监察法和法律的尊严,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学校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和法律的决定;

2、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治“四风”,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3、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监察对象的处分;

5、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监察对象的复审复核申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负责向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传达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与部署,承担校内巡察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工作职责;

7、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综合室主任兼巡察办主任岗位职责

 

1、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学校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协助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工作的方案起草、通知发布、报告撰写、材料呈报等;

2、受理信访举报及控告申诉事项;

3、负责加强与省纪委的日常沟通联络;

4、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文件、音像资料的收发、流转、登记、传阅、观看、保管等工作;

5、协助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廉政谈话工作,审核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

7、负责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的收集汇总及审核把关工作;

8、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台账收集管理工作,负责文号管理、用印管理工作;

9、组织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会议,推进或监督会议明确任务的落实;

10、组织协调各科室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巡察办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拟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巡察方案、综合报告等巡察工作材料;

2.协助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巡察任务;

3.负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巡察工作程序、方法、重点和纪律要求;

4.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协调涉及巡察工作的有关事项;

5.协助督促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6.协调做好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承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承办有关党组织、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的函询谈话、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工作;

3.负责监察对象一般职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对调查中发现或其他途径发现的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报省监委、咸宁市监委研究处置等;

4.依规依纪依法采取谈话、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监定等监察措施,措施使用及审批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有关规定执行;

5.负责问题线索管理,案管系统数据填报,以及按上级纪委要求统计、填报有关问题线索、案件数据信息;

6.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或重大问题,向学校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

7.对违反党纪法规和国家法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8.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案件审理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开展案件审理工作;

2.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对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审核把关;

4.负责督促落实党纪政务处分的执行;

5.负责有关案件的复议复查;

6.负责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

7.做好案卷档案的整理归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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