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的要求,纪委监察处将对学校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半年工作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从2018年9月20日至25日。具体时间经检查组研究确定后,由具体联络人通知被检查单位。
二、检查对象
学校各二级单位
三、检查前的准备
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检查组各成员需在检查前充分了解本次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步骤。
四、检查要求和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参与人员包括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
(二)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含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2、本单位“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情况;
3、党务、院务公开情况;
4、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个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情况;
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6、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
7、落实学校党委《印发<湖北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十是进十建”活动方案>的通知》(湖科党纪【2018】5号)情况(此项是此次重点检查内容);
8、其它党风廉政建设特色工作。
(三)检查组审阅相关材料,包括: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
3、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相关记录和材料;
4、本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
5、本单位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四)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考评,包括检查组提问与被检查单位答询,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对被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五、工作总结
检查组要结合被检查单位自查情况,对本次检查工作情况、被检查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并为改进检查工作提出建议,以进一步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各被检查单位要就检查组给出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积极查找工作漏洞,制定具体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并将本单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9月28日前交学校纪委办公室,没能按时上交总结材料的单位,纪委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