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坚决防止节日腐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8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2018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具体办法和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和社会环境,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根据咸宁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坚决防止节日腐败的通知》要求,现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防止节日腐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抓常抓长,强化责任担当。紧盯节假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和成功经验,必须持之以恒坚守、一以贯之推进。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把纠正“四风”、防止节日腐败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形成“节日反腐高压态势。要结合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要加强警示教育,结合上级纪委、校纪委近期发出的通报精神,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全校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二、重申“十个严禁”,做到令行禁止。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具体办法和学校党委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执纪问责。学校纪委监察处坚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拳出击,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回潮。“两节”期间,市纪委将组织力量对市直单位、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同时,综合运用税务票检平台、公车管理“天眼系统”等平台对重点领域实时监控。学校纪委监察处将组织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卷土重来和“节日腐败”滋生蔓延的强烈信号。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要实行追责问责。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0715-12388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8338002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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