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处在开学初开展对学生工作
人员进行的警示提醒工作
9月5日上午,为深入落实 “红七条”、“禁六条”相关文件精神,纪委监察处余英宏书记在学工系统开学前的工作例会上对学工人员、班主任进行了警示、提醒,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觉遵守政治纪律、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学工处、班主任是与学生最近的前沿触角,更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义务,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规守纪、言传身教。
2.强化学术研究、讨论的严谨性。把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渗透、约束到具体的学术研究、讨论过程当中。相关学术研究、讨论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更加讲文明、讲友善、讲道德的学生。因此,教师课程应当以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及对重大社会问题的正确看法为落脚点,充分发挥教书育人作用。其他相关的研究、讨论仅限定在研究组、学术研讨会内。
3.把好语言关口,慎言慎行。不仅要做到思想上有戒,行动上有度,更要做到谨言慎行。在语言上,必须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自由化思潮,不信谣,更不得传谣。党员干部要带头守纪律,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关政治类的讲座、演讲,需立项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
二、充分用好手中的权力
1. 把握开学关键节点,规范学生工作流程。开学初学工处、班主任工作负荷较重,各个学院院部新生报到、上学年成绩上报、学生评先评优工作交织进行,必须严格把握开学初的关键节点,在繁杂事物中时刻强化自己提高规则意识、角色意识、监督意识,正确、公平、规范的做好学生成绩评价,完成相应工作流程,对学校严禁的事情必须令行禁止,不能借口“效率”而违反程序。
2. 严格日常管理过程,正确运用班主任权利。学工处和班主任在对待学生的入党问题、处理学生关系的过程中,要严格消除教师的自由主义和谋取私利的行为。公平、公正为学生提供均等的参与各类活动、取得名额的机会。将学生的管理权、推荐权正确运用,客观、公正、规范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与学习成绩,尽可能的在民主的基础上做出决策。按教育规律办事,遵循教育管理规律,尊重学生成才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维护正常的师生关系
根据近期学校跟学生有关的案件来看,极个别教职工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倾向,利用教职工身份收受礼品、礼金以代办、代考名义,骗取学生及家长钱财,造成了极端恶劣的影响,损害了学校的办学形象、和谐的师生关系。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重要性,全面检查师生交往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检查师生交往的各个环节,提高教师和关系人员的思想认识。要严守教育部“七条红线”,要自觉维护正常的师生关系,要令行禁止。一是要杜绝与学生发生带彩娱乐。二是禁止邀请学生参与喝酒、KTV等活动。
四、通报学校近期跟学生有关系的案件
1.与社会人勾结,动员学生参加成人高考代考。
2.与社会人勾结,以承诺给普通文凭进行招生欺诈。
3.以解决学位为名,骗取学生钱财。
(上述三个案件均为后勤宿管聘用人员董家峰、董玉云所为,学校已经辞退处理,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置。)
4.找学生借钱或借钱给学生。
5.与商家勾结在学生中进行商业宣传。
通报的事件要引起学工处、班主任的高度重视、提高警示意识,强化防范措施,杜绝违规行为。
五、追责问责问题
加强干部管理,把强化追责问责作为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环节。教师作为教学环节的实施主体,教师的失责、失职行为必须作为追责问责的查处重点。对于学工工作方面的典型案例,不仅要查处当事人,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对管理工作出现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