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有哪些老问题新动向?
——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周通报”案件为样本
5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这是该网站设立《五一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后的第4次“每周通报”。之前三周,该网站通报了另外3批共35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记者梳理发现,这487起案件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等形形色色的各种“四风”问题。
饱受诟病的老问题发生率依然居高不下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监督执纪,坚决纠正“四风”,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但“四风”问题是长期形成的痼疾顽症,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反复性,短期内难以彻底消除。
从通报数据看,487起案件中,有许多饱受诟病的老问题,其发生率依然居高不下。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这一“车轮上的腐败”位居榜首,共有112件,占比约23%。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紧随其后,位居次席,共有107起,占比约22%。值得注意的是,此类问题多伴随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办公室主任张朝阳,违规套取资金85.973万元,私设“小金库”,并违规给干部发放补助,违规公款旅游。
排在第三位的是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共有71起,占比约15%。此外,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也都榜上有名。
上述问题的存在,再次提醒我们,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少数党员干部仍存等待观望甚至侥幸心理,必须持续施治,久久为功。
变形记不断上演,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四风”问题犹如病毒,随着各项治理措施的出台实施,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异,穿上了“隐身衣”,走进了“青纱帐”。
记者梳理发现,487起案件中,便有一些这样的情况,典型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移花接木。有的领导干部将专车、超标车落户到其他单位,以便被调查时搬出“临时借用”这块挡箭牌。如贵州省余庆县关兴镇原镇长田茂国(现任关兴镇党委书记),违规购买公务用车,并挂靠在该镇沙堆村委会入户登记。
二是无中生有。有的单位采取弄虚作假或自己制定相关依据的方式,发放津贴补贴。比如,四川省自贡市档案局(馆)在破产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工作中,采取编造临时人员名字做账的方法,违规自行新设项目发放已明令取消的津补贴。又如,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农村发展指导服务中心按照自行制定的职工加班费发放标准,分19次发放加班费共计309305元。
三是曲线收送。有人不直接收取礼品礼金,而是采取其他策略或名义收礼送礼。如,浙江省诸暨市国税局干部章光祥到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4000元;贵州省清镇市水务局水资源科负责人龚冬艳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发放的“专家评审费”。
不断翻新的手段提醒我们,纠正“四风”必须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层层剥开隐身衣,让不正之风无所遁形。
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
解决老问题、破解新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关键在突出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根据通报,487起案件中,不仅有直接当事人被断崖式降级,还有17起45人被追究主体责任,5起7人被追究监督责任。
比如,山西省霍州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刘刚为其父过寿大操大办问题,市交警大队分管事故中队的副队长朱敏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交警大队纪检组长薛新红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又如,贵州省池州市贵池工业园区原纪工委书记钱胜宏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问题,对贵池工业园区管委会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既没有及时予以制止,也没有就此事向上级纪委报告。贵池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检岗位。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可谓抓住了纠正“四风”的要害。只要各级党组织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上肩抓在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就一定能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