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曝光6起典型案例 敲响元旦春节廉洁警钟

发布日期:2020-01-01        点击:[]

元旦春节将至,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办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控中心原负责人张俊(现为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科民警)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和2016年春节前,时任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控中心负责人张俊收受监管对象钱某某现金和香烟,该中心民警罗建全收受钱某某现金,辅警高翔收受钱某某购物卡和现金。此外,张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建全、高翔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赤壁市新店镇福利院院长沈金水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4年至2017年,沈金水与副院长邓金海商议后决定为该院职工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和春节补助。此外,沈金水、邓金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沈金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金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通城县市政公司质安部负责人吴玖辉违规送他人礼金问题。


2016年至2018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吴玖辉先后9次以过节、拜年的名义向通城县市政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赵军(已另案处理)赠送礼金。吴玖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扬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4年至2017年,汪扬在担任原咸宁横沟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主任、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个人无公函接待和审核签字报销无公函接待费用。汪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嘉鱼县城北中学教务处主任陈红旗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9年10月26日,陈红旗在嘉鱼县城区嘉晟大酒店为儿子操办婚宴,收受非亲属同事礼金。陈红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所得被收缴。


6.通山县林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黄以仁“私车公养”问题。


黄以仁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之便,先后于2018年10月1日(国庆节假期)、2019年2月7日、2月10日(春节假期)、4月6日(清明节假期)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4次。黄以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山县林业局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阮建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通山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文斌(现任通山县林业局主任科员)被工作约谈,违纪所得被收缴。


  上述6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大背景下,“四风”问题禁而难绝、反弹回潮隐患犹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纠正“四风”不止步。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节日反腐”主体责任,把纠正“四风”纳入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真正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通知通报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抓深抓细抓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党的重要纪律和规矩,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遵守、严格执行,不打折扣,不作“变通”。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搞“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专责,坚守重要节点一刻不松、半步不退,对各类“四风”问题严查严治、真纠实处,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要充分利用来信、来访、网络和电话“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媒体问政等载体,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落实减文减会减督查检查考核“三减”等4个专项检查。要综合运用公安“天眼”系统、税务票检平台、公车GPS定位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精准查找“四风”问题,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坚持露头就打,对依然故我、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落实好节日值守及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和重要舆情,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在推进作风建设中努力实现新作为。

上一条:市纪委通报3起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典型案例

下一条: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关闭

版权所有:中共湖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261926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