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黄先耀同志在湖北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暨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30        点击:[]

中共咸宁学院委员会文件 咸学院党纪〔2009〕5号 关于转发《黄先耀同志在湖北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暨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教学院(部)、行政处(室)、直属单位,附属二医院: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文件(鄂高工委[2009]48号)要求,现将《黄先耀同志在湖北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暨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鄂纪办通第39期)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黄先耀同志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中共咸宁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黄先耀同志在湖北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暨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2009年11月24日,根据记录整理) 召开这次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暨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研讨会,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对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包括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二是这些年湖北高校发生了一些腐败案件,特别是最近几起案件在网上曝光后,社会影响比较大。因此,我们请部分高校领导和专家学者来共同分析和座谈:为什么我们湖北高校腐败案件易发多发,这些腐败问题的根源究竟在哪里,如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高校腐败风险防控。刚才,8位校领导和6位专家作了发言,大家准备的很充分,听了以后,很受启发。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曹志振同志结合这几年省纪委监察厅的办案实践,分析了高校腐败案件发案原因,同时对下一步如何抓好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今天的座谈会开得很有成效。下面我根据大家的发言,谈三点体会,供参考。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高校是传播和创造知识的神圣殿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培养基地。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到国家未来,关系到事业的兴衰。长期以来,各高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高校被查处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纪委已经掌握了线索但还没有立案调查的也是极少数。绝大多数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是清正廉洁的。11月18日,我到文化厅调研时了解到,省美术馆一位当了6年主要领导的同志,家就在潜江,但没有用过一次公车回家,出差也没有报销过一次出差补助。他们单位一年的招待费仅3万元。我听了以后很受感动。为什么他们单位没有发生一起腐败问题、甚至连干部的廉洁自律都做得很好呢?关键在于主要领导给大家营造了一个好环境,形成了一个好导向,做出了一个好表率。从整体上说,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成绩是主要的,效果是明显的。但是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忽视。据统计,2001年以来,省纪委监察厅查处高校腐败案件21起,其中副厅级以上干部23人;涉及院校15所,其中2所专科院校,13所本科院校。目前,全省本科院校70多所,13所本科院校发生腐败案件,比例接近20%。因此,我们既要肯定成绩,坚定信心,同时也要认识到,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认真分析高校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防控 这些年来,省委、省纪委和各高校制定了不少高校反腐倡廉制度法规。2001年,省委制定了《关于高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2008年,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了《关于加强高等院校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意见》,提出了10余条具体措施,比如要求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规范购销行为、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加强师德教育、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党务校务公开,等等。各高校也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一批加强监督和管理的制度规范。虽然制度很多,也比较全面,但是问题还是在发生。究竟为什么呢?有同志讲,案件多数发生在过去制度不健全的时候。这不够准确。从省纪委监察厅查处案件的发案时间来看,有的违纪违法事实发生在前几年,有的则是近期的,甚至还有顶风作案的。有的人是90年代后期就开始违纪违法,一直持续到现在案发。应该说,高校腐败问题是社会腐败问题的缩影,二者的核心都是以权谋私,这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发案领域不一样,比如社会上对吏治腐败深恶痛绝,但高校买官卖官问题几乎没有,而高校的招生腐败、学术腐败又是其它领域所没有的。再就是高校前几年大搞基本建设,制度没跟上,监督没跟上,加上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基建领域就出了不少问题。今天大家所分析的高校腐败问题发生原因,归纳起来大体是6个方面:一是领导体制原因,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优势,具体规定党委领导什么,校长负责什么,明确责任并将责任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到实处。二是选人用人的原因,特别是要把“一把手”选好、用好、管好。三是管理制度的原因,既有制度缺失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更有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四是监督机制的原因,为什么制度很多却管不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监督机制不健全。五是外部环境的原因,正如大家谈到社会上存在一些“潜规则”,人人痛恨腐败,而有了腐败机会,人人又很难抵御诱惑。六是教育效果的原因,教育活动很多,但是真正潜移默化起作用的不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只有把原因找准、分析透,才有可能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几率。 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构建具有高校特色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 近两年来,省纪委监察厅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着力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在工作理念上着眼“四个安全”,即着眼于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来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在工作思路上逐步实现“四个转变”,既逐步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亡羊补牢”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由侧重监督约束干部向监督干部与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转变,由侧重为干部设置“高压线”向注重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转变,做到关口前移、主动预防。这些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同样适用于高校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高校腐败风险防控体系要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纠风、改革这六个要素来建设,至少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选人用人方面。如在高校实行干部任期制和交流制,加强对高校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二是管理制度方面。前不久贺国强同志在江西省调研时指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要“把好四关”,即招生录取关、基建项目关、物资采购关、内部财务管理关。大家发言中,还提到了学术腐败问题。针对这些易发腐败问题的环节进行梳理和分析,看哪些管理制度是缺失的,哪些管理制度是不完善的、针对性不强的、不怎么管用的,还有哪些是有制度而未落实的,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三是监督机制方面。要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全委会的作用;加强行政监督,发挥监察、审计部门作用;加强民主监督,推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教代会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发挥巡视机构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媒体监督。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岗位腐败风险分析。四是查办案件方面。要坚决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坚持不懈地预防腐败。同时,要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五是宣传教育方面。光靠教育不行,没有教育也不行,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高校具有有利条件。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形成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大家的精神境界和思想觉悟。六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党委要支持纪委开展工作,纪委要积极主动协助党委加强作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高校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由省委高校工委书记蔡民族同志和省纪委党委肖习平同志负责,省纪委负责指导,省委高校工委具体组织,依托高校、高校领导和专家进行。各高校要在省委高校工委、纪工委的组织下,发挥学校资源优势,忙把具有高校特色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起来。春节之前,争取形成一个构建高校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意见的初稿,到时再请大家来讨论,然后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讲话 通知 咸宁学院办公室 2009年12月22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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