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16-05-19        点击:[]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落实全省高校和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本网讯(记者 吴乐盈)5月18日,学校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学,落实全省高校和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

党委副书记张晓先同志首先传达了省纪委常委刘黎明所作关于《学习贯彻< 准则> < 条例>》专题辅导报告内容。

刘黎明在报告中结合高校实际,从两个法规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学习要求和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解读。他指出,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以党章为遵循,突出以德治党、依规治党,突出纪在法前,突出问题导向,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坚持正面倡导,紧扣廉洁自律,着力删繁就简,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突出党纪特征,适应形势,推进党内法规建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从严治党的创新举措。刘黎明分别对《准则》和《条例》的内容进行了逐条分析,对比新旧党规的不同之处,并结合实际案例,指出了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他强调,学习贯彻两部法规,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落实;强化学习宣传,将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纳入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促进学习贯彻工作的正常化、长效化;强化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好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示范带头,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党员干部要做好表率。

随后,张书记传达了省纪委副书记张依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主体责任的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监督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他说,进一步明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有助于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只有观大势,才能做大事。他认为,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需要把握三点:首先要把握好总体的判断,意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依然艰巨;其次要把握内在变化,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在随着工作的开展时刻变化;最后要把握目标任务,厘清阶段性目标、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逐步推进工作。

张依涛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需要强化政治责任,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压力传导,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责任担当,突出追责问责,让全体党员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不是业务责任,认识到党组织每个成员和每一级党组织都有主体责任的义务和责任,认识到追责问责的杀手锏作用,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切实推进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刘传铁分别就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以及全省第17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向各高校提出要求。他说,学习贯彻《准则》 《条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是今后一段时间高校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高校要真学习、真遵守、真担当,把纪律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中。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他强调,高校和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学习,切实增强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任务,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精准着力,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行动,结合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想信念的教育,深入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增强公仆意识。强化落实,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要将抓落实当做工作习惯、工作作风和工作追求,做好谋划,狠抓落实。他同时要求,各高校和教育系统要按照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认真组织,紧扣主题,加强宣传,形成实效。

学校党委书记彭育园在学习会上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要真学、真懂、真信;二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把压力直接传递到基层党支部;三是用好追责、问责“杀手锏”,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四是通过学习,党员干部形成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局面。最后,彭育园同志对党员规范缴纳党费进行强调,要求每位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按时、足额、规范地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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