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取礼金
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操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取礼金的案件,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嘉鱼县簰洲湾镇党委副书记章金安操办孙女周岁违规收取礼金案。2015年5月16日,章金安在操办孙女周岁宴席中,托人邀请2名镇干部参加,3名村干部获悉后主动参加,章金安妻子邀请嘉鱼县簰洲湾镇一水厂同事19人参加,共违规收受24人礼金8800元。5月19日 ,章金安夫妇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退回。6月23日,经嘉鱼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嘉鱼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章金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通城县司法局正科级干部方宏亮操办其女儿婚宴违规收取礼金案。2015年5月1日,方宏亮操办其女儿婚宴。期间有方宏亮部分同事、同学共18人受邀参加,方宏亮违规收受礼金3300元。2015年7月8日,经通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通城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方宏亮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3. 通城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果树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吴海鹏操办其养子婚宴违规收取礼金案。2015年2月24日,吴海鹏操办其养子婚宴,除其亲戚接受邀请参加宴请外,吴海鹏夫妻的同学、同事共计18人得知消息后前来参加,吴海鹏违规收受礼金3800元。4月16日,经通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通城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吴海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4.赤壁市水利局陆水北干渠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处长王庆宇操办其父寿宴违规收取礼金案。2014年12月13日,王庆宇操办其父70岁寿宴,期间有王庆宇同事等非亲属人员40人参加,违规收受礼金7000元。2015年6月9日,赤壁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庆宇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5.咸安区官埠桥镇雨坛村党支部书记龚康春操办其子婚宴违规收受礼金案。2013年10月22日,龚康春操办其子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3100元。2015年2月,咸安区官埠桥镇纪委给予龚康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之后,特别是经过2014年全市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专项整治工作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借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不正之风大为收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响良好。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带头示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工作,使新办简办喜庆事宜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成为全市人民共同的社会文化和良好风尚。
一要严明纪律。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和纪律的宣传教育,扎实做好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文件制度的传达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知纪、明纪,从思想上自觉抵制大操大办不良风气。今后凡因教育监管不到位,导致分管范围发生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
二要严守纪律。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纪,严格实行申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宴请的范围,坚决杜绝违规收取礼金,坚决杜绝违规参加非亲属范围的婚丧喜庆事宜,坚决杜绝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动用公款、公车、公物,坚决杜绝党员干部违规担任非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司仪、礼宾等。
三要严肃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和强化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行为,不论涉及何人,都要快查快办、严肃追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纪律规定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做到把严关口、守住底线、形成震慑。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大操大办问题,查处不及时、不认真、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
咸纪通[2015]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