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12-13        点击:[]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嘉鱼县潘家湾镇官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洪章等人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5月至2019年1月,陈洪章安排党支部副书记蔡光祥、原妇联主任熊采兰、会计谢银桥经手,通过虚报套取资金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方式私设“小金库”。“小金库”的资金则用在临近的武汉市江夏区某农庄、嘉鱼县城某鱼馆以及村民家中违规公款吃喝,及以节日福利、防汛补助等名义向村干部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此外,陈洪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陈洪章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蔡光祥、谢银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熊采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均予以收缴。


2、咸宁香城印务有限公司原经理熊林涛(现任咸宁日报传媒集团离退休干部科科长)、副经理陈伙园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7年,熊林涛、陈伙园先后7次使用空白公函,且未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此外,熊林涛、陈伙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熊林涛、陈伙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通城县沙堆镇大柱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廖维龙等人违规领取补助等问题。2017年底,大柱山村在沙堆镇年终考核中被评为合格村,按有关文件规定,合格村村干部绩效工资按全额的90%发放。经廖维龙提议,原村党支部副书记杜落显、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邓昌龙、村委会副主任邓卫红和时任村委委员杜开全(现任村党支部副书记)一致同意,虚列开支套取资金以补齐5人的差额绩效工资。此外,以上5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廖维龙、杜开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杜落显、邓昌龙、邓卫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嘉鱼县新街镇蜀港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爱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5年底,蜀港村油茶基地项目挖机师傅刘某某为了能够长期承接蜀港村挖土工程并顺利结算工程款,先后送给程爱芳美容卡、白酒和香烟,程爱芳均予以收受。此外,程爱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程爱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上述4起问题中,有的公款吃喝转入临近异地或村民家中等隐蔽场所,企图在吃喝地点上搞“突围”;有的接待使用空白公函且未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在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上动“心思”;有的通过集体决议方式集体违规,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上玩“套路”;有的借集体项目结算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手段各式各样、方法不一而足,但都是不收敛、不知止,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相关人员被严肃处理,体现了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隐形变异行为禁而不绝、反弹回潮隐患犹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用制度管、靠常态抓,不断加强教育管理,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自觉净化思想,严守纪律规矩。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上再强化,加强阶段性推进和工作调度,对整治目标和工作进度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实际调研督导,对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做到脑中有弦;分类施策、精准施治,对整改落实、解决问题做到手上有招。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在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地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要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保持力度、严把尺度,对“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变种重拳出击,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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