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学习贯彻《通报》精神体会汇编(一)
发布时间:2015-10-13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学习体会汇编(一):贯彻《通报》精神 落实“两个责任”
十堰市副市长、郧西县委书记刘学华:真明责 敢问责 严定责
牵住“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明责”。通过细化任务分解、从严检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等方式,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传达到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责任链条;通过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开展细化“两个责任”清单试点、县四家领导对包联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等途径,及时有效地将压力传导到位,形成县委统一部署、各级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挥舞“牛鞭子”,坚持正风肃纪“问责”。紧盯巡视组反馈线索和重要审计线索,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密切配合与协作,形成案件线索信息共享、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办案手段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增强纪律审查工作的整体合力。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6大类74个问题,坚持“三要素”整改、“四不放过”销号,通过整改,纠正错误,建章立制,依法行政。针对省市“7+1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反馈的3大类45个问题进行整改,对涉及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坚持不懈抓好各项纪律规定的落实,坚决查处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扎紧“铁笼子”,完善追究机制“定责”。把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作为规范广大党员干部廉政行为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十个严格”和“十个严禁”规定,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及作风等问题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和考核考评机制,完善签字背书、约谈提醒、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的乡镇、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实现责任落实“真兑现”。
丹江口市委书记孙咏平:让问责成为常态
知责明责不含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明确规定的政治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的应尽之事、分内之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王岐山同志也在不同场合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主体责任落实的好坏不仅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组织负责人履职尽责到位与否的直接表现,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政治生态好坏的重要指标。如何落实好这个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不可回避、不能回避的头等重要大事,必须强化“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坚定和行动自觉。
履责尽责不懈怠。当前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还没完全转过弯,有的揣着明白装糊涂,有的开开会、讲讲话,只挂帅不出征,更有的自身都不干净、不过硬,如何有底气去从严管理他人?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摆上重要位置、融入日常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要切实把追责问责作为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的重要法宝,用好用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问责追责不手软。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不担当就要追责问责。问责重在真、严、狠,该免职的要坚决免职,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点名道姓曝光的要坚决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在管人上敢于负责,在执纪上敢于较真,让问责形成声势、形成震慑,起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赤壁市委书记江斌:权力就是责任 责任就要担当
锤炼党性,担当使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是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增强党章意识、党员意识,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自觉担负管党治党的历史使命。
主责主担,主业主抓。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作为基层县(市)委书记,必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把严守“三严三实”和“四有”要求、争做“四个人”作为干事创业的基本准则。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增强责任自觉,真抓真管、真严真实,不仅要严于律已、率先垂范,也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不仅担当改革发展稳定第一责任,更要担当从严治党第一责任。
从严从实,追责问责。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追责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
通城县委书记姜卫东:强化四种意识 推进责任落实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落实责任是关键,强化认识是前提。作为地方党委负责人,必须进一步强化“四种意识”,在责任落实上加压使力,警钟长鸣,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全面从严治党,根本在扛责上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要主动研究部署,既挂帅又出征。要时刻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形成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传递的责任落实机制。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切实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二是强化纪律约束意识。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明纪律。要切实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明确强调、坚定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意识。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在解决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不避讳,不护短,坚决把漏洞堵住。四是强化从严问责意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必须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突出问责重点。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既查处当事人,又查处相关领导;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始终将问责之鞭高高举起、重重落下,动真格、真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进一步强化问责结果运用,让落实“两个责任”的问责成为常态,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抓得更紧、更牢。
崇阳县委书记杨良锋:义无反顾地担当好主体责任
必须树立敢于担当的意识。作为治党管党的主体,党委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也是执行者、推动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班子,核心在于党委书记。党委书记要站在对党负责的高度,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主动当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必须提升敢于担当的觉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解决问题。党委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做到态度鲜明、敢抓敢管,围绕用人责任、纠风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促进主体责任内容的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履职重点,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和示范者。党委书记个人要自觉接受纪委对自己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并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全方位、大力度的支持和保证。
必须创新敢于担当的方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取得长效,关键在于履行职责,核心在于改革创新。党委书记要紧密围绕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权力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工作抓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主体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形成层层传导、环环相扣的主体责任链条。
必须压实敢于担当的责任。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要以党组织为载体,以书记为龙头,带动全体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督促引导下级党组织层层抓好主体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的根本转变。一方面,要严格考核,坚持问题导向,改进考核方式,完善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另一方面,要严肃追责,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责情形,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既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嘉鱼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合权:让监督无处不在 把责任落地生根
严厉问责,牵牢两个责任“牛鼻子”。落实“两个责任”,不仅要放在心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真抓真管真担当。一是制定好明责“任务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分解,细化明确责任的具体内容,完善保障责任落实的具体措施,构建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的完整链条,并延伸到乡村,形成上下贯通、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二是用好责任考核“指挥棒”。党委班子成员要亲自挂帅,亲自参与检查、谈话、反馈等,强化各级责任意识。制定“两个责任”定期报告、述职述责述廉、谈话和诫勉约谈、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切实让纪律严起来。重申党员干部工作纪律,对党员干部外出、重大事项报告、请示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把规矩立在先。三是用好问责“撒手锏”。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启动条件、主体范围、程序方式、处分标准,对责任不落实、领导不力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驰、“四风”问题突出,或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