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2015-06-19        点击:[]

教育系统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

端午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特重申端午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中央、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坚决反对和抵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带头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节俭的端午佳节。

要切实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送(收)粽子、皮蛋、咸鸭蛋、鸡蛋等节礼(卡、券);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宴请、走访慰问;

3、严禁违规滥发钱、物;

4、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5、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

6、严禁参加“谢师宴”、“升学宴”;

7、严禁参加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8、严禁“带彩”娱乐。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

省高校纪工委、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监察室

2015年6月19日

上一条:我省部署开展“四项专项整治”、“三项专项治理”

下一条:观廉政书画 扬当代正声

关闭

版权所有:中共湖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261926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