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规党纪管党治党。当前应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契机,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引入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守纪律、讲规矩,推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学习 推动党员干部“敬法明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依据党章从严治党。经过近百年的探索实践,我们党已经形成了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在内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理应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做到知纪明纪,形成敬畏法纪、遵规守矩的法治氛围。
努力培养宪法精神。一方面要全面落实“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依据宪法授予的职权履行职责,争作依法行政的模范和表率,切实保证国家权力行使的有序性,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另一方面要积极构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机关法治环境。把学习宪法和法律列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培育宪法理念,遵循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在中央国家机关真正“热”起来、“活”起来,让各级党员干部为之生发情感,产生精神自觉,使宪法信仰成为灵魂深处的标注。
认真学好党章。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出表率,这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更是加强纪律建设的基础前提。在各级党组织的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程,把日常学习、专题培训、党校教育等形式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对党章进行逐条逐句的学习,学深学透、熟知会用。
认真学好党内其他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是根据党章制定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把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通过集中学习、培训研讨、案例剖析、参观考察等形式,多措并举抓好学习贯彻。必须坚持领导带头,各司局、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既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又要加强领导、推动落实,特别是要根据党内法规,制定一些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使纪律要求落下来。
强化执行 推动党内生活“遵规守纪”
纪律的效用取决于纪律的执行力。抓好纪律执行,既是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纪律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具体到党内生活,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使党章和党内其他规章制度切实运转起来,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铁的纪律。
在执行政治纪律上从严要求。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中央国家机关在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中处于中枢地位,承担着抓改革、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使命。中央国家机关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确认识和坚定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政权安全大局、全党全国团结大局,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擅自行动。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把执行政治纪律作为是否与中央保持一致的尺度。
在执行工作纪律上从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承担着重要职能,权力高度集中,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工作纪律。要以法治思维为指导,根据法定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明确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在此基础上,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在执行生活纪律上从严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都是党的一面旗帜。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仅代表其个人言行,还代表着党的形象。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生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讲政治规矩,注重防微杜渐,做到慎独慎微。要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要培养健康情趣,建设和谐家庭,端正生活作风。
强化监督 推动纪检部门“违纪必究”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中央国家机关各级纪检部门必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管到位上、严到份上,切实做到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
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坚持“治病于未发之前”,在抓常、抓长、抓细、抓小、抓早上下功夫。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注重用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用好教育基地、廉政读本、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将集中教育、经常教育、广泛教育、面对面教育有机结合,形成全面的警示教育格局。建立纪检部门谈话制度,达到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促进廉政、推动工作的目的。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根据其岗位特点、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其履行好“一岗双责”。针对具有轻微违纪性质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问题,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开门纳谏,畅通民意。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的问题,群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要健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民情民意舆情收集分析机制,设立网上建言献策平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汇聚反腐合力。要采取“沉下去、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深入基层明察暗访、掌握实情、发现问题。要开门办信访,充分发挥举报网站作用,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做好疑难信访集体会审工作,探索信访举报助查制度,条件具备的,可邀请举报人协助核查。
严惩问责,强化震慑。作风问题、腐败现象归根结底是纪律问题。当前尤其要以纠正“四风”为突破口,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坚定不移地打好作风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严惩问责,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针对少数人身上存在的“闯关松劲”、“避风头、走过场”、“前紧后松”等不良思想倾向,要围绕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工作严督实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