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9        点击:[]

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咸宁高新区工委、纪工委,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市纪委重点派驻纪检组,市直企事业单位党委、纪委:

“五一”、端午临近,为巩固、深化整治“四风”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纪委拟于两节期间在全市开展一次“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令行禁止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纪律讲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联谊活动;严禁违规开支工会经费;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党员干部“带彩”娱乐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做到以上率下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将“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并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挺纪在前,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干部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把执纪监督抓在手上,做到持续加压

在“五一”“端午”期间,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抽调专门力量,重点围绕“十个严禁”,积极组织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活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四大检查活动:一是开展一次公车私用检查,重点检查酒店饭店、娱乐场所、商场超市附近公车私用情况;二是结合票据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一次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发票底联检查;三是开展一次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带彩”娱乐活动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集中检查活动作为加强作风监督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加强协调督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整治“节日腐败”的合力。要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广泛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深挖细查。要突出检查重点,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等重点人员,二级机构、企事业单位、乡镇站所等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

四、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做到动辄则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将作风问题纳入纪律审查的重点,将问责追责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始终保持一寸不让、动辄得咎的高压态势。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发信号、打招呼、明纪律、督履责,形成作风监督的强大声势。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15-12388。

中共咸宁市纪委

咸宁市监察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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