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7-09-29        点击:[]

市纪委通报5起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近期,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问题,现将5起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中心医院原党委书记何小飞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4年下半年,何小飞担任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期间,在儿子结婚前后分别两次收受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香烟、礼金共计人民币22850元。同时,何小飞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7年3月,何小飞退休。2017年8月,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给予何小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

2.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佘朝礼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07年至2017年,佘朝礼担任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先后26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共计人民币58.305万元。同时,佘朝礼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7年6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分别给予佘朝礼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阮班武收受礼金等问题。2006至2015年,阮班武担任通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先后263次收受党员干部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51.1万元。同时,阮班武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5年10月,阮班武退休。2017年5月,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给予阮班武开除党籍处分,按副科级职级确定其退休费待遇,追缴其违纪所得。

4.赤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施晓芳收受礼金等问题。2006年至2013年,施晓芳担任赤壁市财政局局长、副市长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133人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73.48万元。同时,施晓芳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7年5月,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给予施晓芳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追缴其违纪所得。

5.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原部长饶迎收受礼金等问题。2009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饶迎先后69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3.25万元。同时,饶迎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7年6月,市纪委给予饶迎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强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轨迹,一般都是从收受礼品礼金开始,从小东西开始,再到贵重礼品,直至巨额贿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努力,一锤接一锤的钉钉子精神,对“四风”问题保持高压监督、强力问责、点名曝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地生根,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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