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快速行动,坚决亮剑,重拳出击,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截至9月30日,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0个,立案365人,已处理相关人员20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9人,组织处理93人,移送司法机关155人;共对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79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公安政法干警54人,其他党政机关干部14人,村(社区)干部6人,其他公职人员5人。
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线,坚决查处隐藏在公安政法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今年以来共查处此类问题85个,其中涉及公安政法干警71人。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了黄冈市原副市长、原公安局局长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为涉毒涉赌涉黄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第一案。汪治怀“保护”的其中一个黑恶势力主要头目王忍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殴打、暴力威胁、让狗咬、关铁笼等手段,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和伤害,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汪治怀保护的另一个黑恶势力主要头目魏振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容留妇女卖淫,并指使团伙成员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查处汪治怀,体现了省委、省纪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湖北期间,省纪委监委通过主流媒体对汪治怀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
省纪委监委组织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查办的“7·24”涉赌“保护伞”专案跨武汉、荆门两地,已督促公安机关抓获涉案人员12名,查扣财物价值数亿元,并正在对7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同时,对武汉市公安局督查支队原支队长王开若、武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梁凯棋、京山市八里途派出所原所长徐福重、民警毛文涛等11名公安干警依法予以立案并留置调查。
最近,省纪委监委在办案中发现武汉市黄陂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协主席李胜桥指使他人,为涉黑涉恶服刑人员办理虚假立功手续,致使其被假释而逍遥法外的问题。9月17日,省纪委监委对李胜桥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全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有影响、有震慑的典型案件。恩施州查处了建始县以严金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背后的“保护伞”案件,已对5名政法干警采取留置措施。襄阳市挖出樊城区5名公安、检察、法院工作人员在涉黑团伙头目陈鉴故意杀人案中,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为其减轻刑罚的问题,现已对5人全部采取留置措施。黄冈市对武穴市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兼禁毒大队大队长姜勇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帮助伪造证据以及赌博等问题进行了查处。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潘天山迫于当前高压态势主动投案自首,现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紧盯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监管权的职能部门,坚决打掉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关系网”。一些所谓的“行霸”“市霸”之所以能长期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和非法垄断经营,根本原因就在于其背后有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庇护。对这些深藏于职能部门的涉黑涉恶“关系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彻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咸宁市咸安区以阮建国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为达到垄断当地猪肉市场的目的,雇请社会闲散人员充当“地下稽查队”“地下出警队”,在市场上大肆扣押、收缴“外埠肉”,威胁、伤害外地猪肉商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当地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果断出击,成功摧毁该团伙,并对8名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咸安区水利局退休干部刘明玉被开除党籍,并被取消退休待遇。十堰市郧西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汪传炳涉嫌滥用职权,安排涉黑人员协助强拆他人房屋并造成人员伤亡,现已被采取留置措施。浠水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夏凡、陈文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纵容非法采砂行为,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现二人已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铲除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黑村官”。坚持“打伞”“拍蝇”相结合,对群众感受最深、受害最多,反映强烈的“村霸”快速铲除,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的村干部86人。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土门村村委会原主任连光辉,凭借家族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占集体资财,横行乡里,为害一方,群众敢怒不敢言。当地党委政府集中力量坚决拔下了这颗“钉子”,连光辉家族涉恶团伙成员7人全被抓获,该案现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大悟县高铁经济试验区杨畈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张孝文涉黑犯罪团伙在当地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包庇、窝藏等多项罪名,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调查侦查,现已由当地公安机关对该团伙12名成员执行逮捕。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渔业社区总支委员会原副书记廖桂林、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胄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梅光明涉嫌强迫交易罪,南漳县巡检镇漳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登榜、崇阳县白霓镇古桥社区干部孙旺强涉嫌敲诈勒索罪等案件,涉案人员均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对这些“村霸”予以严惩,极大振奋了民心,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扫黑除恶必须惩腐毁“伞”。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战,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省纪委监委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坚决扛责在肩,亲自主持会议动员部署,亲自下沉基层调研督导,亲自批办重点问题线索,亲自组织指挥重大案件查办,亲自督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省、市、县纪委监委层层成立执纪问责组及工作专班,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督导检查、责任追究、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是全方位“起底”问题线索。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问题线索四个“大起底”“回头看”,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件、审结案件和政法机关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以及重点行业部门的案件线索进行深挖彻查,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省、市、县三级均建立管理台账,对各渠道获取的问题线索严格实行专人密级管理。开通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举报平台,在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筛选一批重要问题线索向下交办,现已交办问题线索21批152件。落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快速处置机制,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66个问题线索,坚持做到特事特办,全部在移交当天向市州纪委监委交办,并每周进行一次督办。
三是扫黑除恶与惩腐、破“伞”协调并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准主攻方向,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多种方式,攥紧拳头打好“歼灭战”。省纪委监委机关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并督促公安机关对侦结的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签字背书。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93件,其中向省扫黑办移送232件,接收省扫黑办转送161件。同时,与政法各机关建立健全重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分析研判、集体会商、协同立案和调查、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与惩腐、破“伞”的整体性、协同性。
四是强化督办检查和追责问责。对重点复杂案件,省纪委监委领导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进行指挥调度,确保查深查透、一网打尽。深入开展专项督查,5月和8月,共组织18个专项督查组,对全省惩治“保护伞”工作和问题线索核查进展等情况进行两轮全覆盖督办检查,发现问题106个,并点对点发函督促整改。强化责任倒查,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目前,已问责相关人员89名,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53人。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花湖派出所原所长邵少安,对辖区内涉黄涉赌违法犯罪现象严重的问题放任不管,并存在其他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连光辉家族涉恶团伙案中,共有15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因失职失责受到追究。
五是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印发典型案例通报10期,通报问题26个、54人,其中省纪委监委印发通报4期,通报问题10个、13人,并全部通过全媒体曝光。尤其是通报曝光的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为涉毒涉赌涉黄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荆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平等3名公安干警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关照”涉黑涉恶人员并收受“感谢费”等问题,以及连光辉家族涉恶团伙案,均产生了强烈社会反响。
下一步,省纪委监委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断巩固、发展当前工作的良好势头,为全省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建立健全挂牌督办制度,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省纪委监委交办的重要问题线索,全部由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挂牌督办。对惩腐毁“伞”起色不大,尤其是问题线索核查进展缓慢的,对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约谈二次后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尤其是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惩治不力、问题线索核查不力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二是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以及整改不力的,严肃进行问责通报,确保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是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对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按规定进行分类处置。不间断开展问题线索滚动式、多轮次交办,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督办,力求突破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深入开展提级办案、异地交叉办案,排除干扰阻力,提升办案质效。
四是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规范和完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及时相互通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建立健全与公安政法机关的协同配合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三大攻坚战”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加强对公安、检察、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尤其是失职渎职犯罪问题。
典型案例
1.黄冈市原副市长、原公安局局长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为涉毒涉赌涉黄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汪治怀在任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冈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涉嫌为魏振旺、王作明、王忍成等涉毒涉赌涉黄等犯罪嫌疑人提供非法保护,同时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汪治怀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武汉市公安局督查支队原支队长王开若、京山市八里途派出所原所长徐福重帮助涉赌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等问题。王开若、徐福重伙同京山市八里途派出所民警毛文涛、武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梁凯棋、中华路派出所原所长卢家力、中华路派出所民警肖华、紫阳路派出所民警王成等人徇私枉法,违规泄露案情,违规为涉赌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违规处理涉案人员扣押物品,联手帮助涉赌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王某等人逃避、减轻处罚,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王开若、徐福重、毛文涛、梁凯棋、卢家力、肖华、王成等10人被立案调查,其中留置9人。
3.咸宁市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聂选明等人为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聂选明与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咸安区水利局退休干部刘明玉等8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为以湖北联鑫畜禽屠宰有限公司总经理阮建国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垄断当地猪肉市场提供非法保护。8人均被立案审查调查,现已处理7人。其中,聂选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任职务;王永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明玉被开除党籍,并被取消退休待遇。
4.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土门村村委会原主任连光辉涉恶问题。以连光辉和其兄连光清为首的“连氏家族”恶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占集体资财。该案已侦查终结,其家族涉恶团伙成员7人全被抓获,连光辉被终止村委会主任职务,并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5.武汉市黄陂区政协原主席李胜桥为涉黑人员违规办理虚假立功手续等问题。李胜桥在任黄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在明知涉黑人员林明学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情况下,仍然指使他人违规为其申报、办理假释手续,致使林明学最终被假释。李胜桥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6.武穴市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兼禁毒大队大队长姜勇涉嫌涉黑问题。姜勇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帮助伪造证据以及赌博等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7.大悟县杨畈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张孝文涉嫌组织领导有组织犯罪问题。以张孝文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包庇窝藏等多项罪名。张孝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8.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原政委王春林涉嫌为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等问题。王春林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9.浠水县公安局原法制大队大队长王利勤涉嫌充当涉毒人员“保护伞”问题。王利勤帮助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逃避打击,涉嫌徇私枉法,经监察调查,现已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0.宜城市人民法院南营人民法庭副庭长江玲、宜城市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姚红玲涉嫌为涉赌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问题。江玲、姚红玲被立案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11.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潘天山涉嫌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潘天山涉嫌与涉黑涉恶人员相互勾结,非法采矿;向办案民警打招呼,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等。潘天山被刑事拘留并被立案审查。